拼音:bù jiào ér shā
缩写:bjes
起源:《论语·尧曰》不教而杀谓之虐。”
例子:对待犯错误的人应当采取治病救人的方针,而不应该~。
解释:教教育;杀处罚,杀死。不警告就处死。指事先不教育人,一犯错误就加以惩罚。